******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园区投资公司)2021年5月17日取得******0221GB0004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项目区,创业大街以南,规划道路以西,面积96943平方米。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之规定,该宗地属于闲置土地。经调查核实,非企业原因导致土地闲置。
2025年1月,政府批准了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园区投资公司注销了不动产权证书,该宗闲置土地处置完成。
特此公告。
******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