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0470-******
通讯地址: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06室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氢通******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氢通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
呼伦贝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拉尔产业园谢尔塔拉项目区 |
氢通******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体规划建设240MW光伏发电站及40000Nm3/h电解水制氢项目综合产业园一体化项目;其中,拟建240MW光伏发电站一座,项目安装容量311.6MWp,额定容量240MWac,共由77个3.125Mwac光伏方阵组成;拟建制氢工厂一座,采用成熟的光伏发电配套电解水制氢工艺,设计最大产氢量为40000Nm3/h,年产氢气量为8942t,副产品氧最大产量为3000Nm3/h,年产液氧量为35769.64t。建设3000m3氢气储罐10座、2000m3液氧储罐******消防站、加氢站、综合楼等。 |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不生产废气。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沉淀后由罐车拉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光伏组件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处理,更换的催化剂、废反渗透膜及过滤介质和干燥剂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废旧电池板和废变压器油分别通过专用储存容器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更换制氢液产生的废碱液在更换时直接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浓盐水处理污泥、化验室废液、废化学品原材料包装及含油抹布等用硬质PVC密闭塑料桶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