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1、2号线TVM互联网购票技术改造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运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采购范围: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自动售票机(TVM)增加互联网购票功能改造,本次招标不含1号线北延、1号线东延、2号线东延工程范围内自动售票机(TVM)。
2.4 项目工期:在2025年6月30日(含)之前,完成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TVM增加互联网购票功能改造并全线上线。
2.5质保期:自完成TVM增加互联网购票功能改造并正式上线对外使用起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轨道交通AFC系统软硬件建设业绩或轨道交通互联网购票平台软件开发项目业绩。
3.3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含有清分系统(ACC系统)、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LCC系统)、车站计算机系统(SC系统)、车站终端设备(SLE)中一个及以上系统的软硬件建设业绩即可视为轨道交通AFC系统软硬件建设业绩。
4. 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文件地点: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406。
4.2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获取文件方法:现场获取或网上邮箱获取(采购公告第4.4条要求的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
4.4 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4.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4.2 单位介绍信。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http://******》上同时发布。
7.采购文件售价
7.1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份
7.2投标人完成文件获取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的PDF版及格式文件的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
8. 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8.2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791-******(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8.3 ******有限公司
8.4 联系人及电话:钱锟 0791-******/******(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