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有限公司电子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20日(10个工作日)。
电话:******
通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33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有限公司电子化学品项目 |
江西省九江市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化工集中区发展二路南侧,化工园区五路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3,N29.******8)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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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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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