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酒泉智能配肥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酒泉智能配肥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戴经理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