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棒磨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棒磨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备案的证明》娄经开发改备案〔2025〕020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棒磨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娄底市涟钢环保科技公司厂区内;
2.3项目基本情况
棒磨原料厂房、整条棒磨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尾部增加铁粉池、铁粒送入现有仓库、尾粉送入棒磨原料厂房、尾渣用汽车送入尾渣库;非转炉渣从C2跨(混合)送到棒磨原料厂房及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2.4建设内容:同上,本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整。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配合业主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规范、规程、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之日起2年。
2.8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发包,发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8.1工程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后续设计服务(配合报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2.8.2设备部分:工艺和动力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等全过程,以及工艺技术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达标生产、安全评价、技术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8.3建安工程施工部分: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设备的二次搬运、保修服务等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施工图以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为准。
2.8.4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1.3设计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交工验收时间)具有一个单项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超低排设计(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主方签字盖章的交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可以是独立合同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承担设计部分)
3.1.4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交工验收时间)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超低排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主方签字盖章的交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可以是独立合同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承担施工部分。)
3.1.5信誉要求:(1)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的承诺证明)。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冶金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的规定配备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含三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61530/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7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61530/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61530/TPBidder)(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建设局招投标办(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办事处 |
地 址: |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
联 系 人: |
卜利亚 |
项目负责人: |
王文青 |
|
项目组其他成员:鞠桔、唐民力、胡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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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电 话: |
0731-******转2457/******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